历史上的今天
接口调用 意见/报错
登录 / 注册

中央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

1985年 05月 23日
  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
  《决定》指出不少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他们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社会关系,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进行非法倒买倒卖活动,已经引起群众的满,严重的损害了党的威信,对他们本人是严重的腐蚀。
  为了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决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更多:https://www.bmcx.com/
  所有干部子女特别是在经济部门工作的干部子女,都不得凭借家庭关系和影响,参与或受人指派,利用牌价议价差别,拉扯关系,非法倒买倒卖,牟取暴利。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诚华便民查询

1、长按上方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
2、进微信扫一扫,从相册中选择识别二维码。
联系我们
接口调用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2024 便民查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2020022420号-1 闽B2-20210351
闽公网安备 35011102350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