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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承认外蒙独立

1946年 01月 03日
1946年1月3日,国民政府发布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
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作为其附属协定,两国外长还互换了《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照会》。
其主要内容是:因外蒙古公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的公民投票证实这种(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以现在的边界作为国界。 更多:https://www.bmcx.com/
依约,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中国国民政府派员参观。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大国民会议、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联席会议正式宣布蒙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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