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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成立

1950年 06月 17日
  中央音乐学院1950年6月17日在天津正式成立。
  中央音乐学院,是由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东北鲁迅艺术学院音乐工作团、南京国立音乐院和它设在常州的附属少年班、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中华音乐学校、燕京大学音乐系等合并成立的。当时,许多音乐界著名人士都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筹建工作。
  建院初期,学院的规模不大,只设置了作曲、声乐、钢琴、管弦4个系,在管弦系内有一个民乐组。另外,附设音乐工作团和研究部等机构;以后,又逐步筹建了附属中学和小学。
  1958年秋,中央音乐学院迁到北京。这时该校已经发展成专业设置比较齐全、教学质量较好的一所高等音乐学院。除了原有的4个系外又增设了音乐学系、指挥系、民族器乐系和民族声乐系。1964年初,中央音乐学院的民族器乐系、民族声乐系、民族音乐研究所与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合并,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
  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央音乐学院遭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了正常的教学和招生工作。学院面临全面解体的局面。粉碎“四人帮”以后,文化部于1977年底宣布恢复中央音乐学院的名称和建制,中央音乐学院获得了新生。 更多:https://www.bmcx.com/
  如今,中央音乐学院已经成为代表我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高等音乐学府。是我国唯一的一所国家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班到博士生班的完整的音乐教学体制。学院共设有作曲、理论、指挥、声歌、民乐、钢琴、管弦7个专业系,以及音乐研究所和小提琴制作研究所。学院的教学设施、场所、乐器、图书、音响资料等都已达到相当水平。
  中央音乐学院还有一支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队伍。马思聪、李焕之、杨荫浏、喻宜萱、沈湘等一批造诣高深的前辈,在这里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为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建院以来,中央音乐学院培养了数千名音乐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我国音乐艺术事业的骨干,其中一部分人已经在国际乐坛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像郭淑珍、林耀基、郑小瑛、施光南、刘诗昆、刘德海、李双江等都是历届毕业生中的佼佼者。近年来又有一批新秀辞别母校,走出国门,在国际乐坛上争得了一席之地,苏聪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梁宁和迪里拜尔被誉为“中国之莺”。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央音乐学院还与许多外国著名音乐学府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的青年交响乐团、少年交响乐团和青年合唱团也多次应邀出访,饮誉海外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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